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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深化中小微企业中期流动 资金贷款服务的指导意见》

时间: 2022-04-06 11:48:09

内容提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安徽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深化中小微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普惠金融供给质量,更好匹配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缓解“长用短贷”带来的流动性压力,稳定中小微企业融资预期,减少经常性贷款周转,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安徽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深化中小微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普惠金融供给质量,更好匹配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缓解“长用短贷”带来的流动性压力,稳定中小微企业融资预期,减少经常性贷款周转,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根据《指导意见》,安徽银保监局将推动全省银行业在加大传统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投入的同时,全面推广“两内嵌一循环”服务模式,适配不同企业差异化的资金需求特点,把选择权交给企业,并鼓励银行机构进一步探索创新优化服务模式。“两内嵌”对应企业有较长期、较稳定资金需求的情形,通过中期贷款内嵌年审制、中期授信内嵌预审制两种模式,为企业提供中期流动资金支持,减少经常性贷款周转。“一循环”对应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的情形,在稳定企业融资预期的前提下,通过随借随还方式,帮助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的重点将聚焦制造业、农业、科创领域中小微企业。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坚持“制度先行”,健全制度体系,细化客户准入标准,完善风险定价方式,严格落实服务收费监管要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风险管控,建立客户“白名单”管理制度;用好信息平台,整合挖掘信用信息资源;强化内部绩效考核,单列计划目标,加大政策倾斜力度,落实风险容忍和授信尽职免责机制,激发基层机构积极性。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将建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专区,银行机构将依托专区集中推介产品,开展中期流贷服务。为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安徽银保监局将建立监管量化考评机制,建立专项统计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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